2.申請主體:預告登記轉移應由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預告登記權利人和該預告登記轉移的受讓人共同申請。符合《不動產登記規(guī)程》5.2.2規(guī)定情形的,可單方申請。
3.申請材料: 申請預告登記的轉移,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包括:
(1) 不動產登記申請書(資料來源:不動產登記大廳/不動產登記網上辦事大廳);
(2)申請人身份證明(資料來源:申請人);
(3)不動產登記證明(資料來源:申請人);
(4) 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生效法律文書(資料來源:申請人);
(5)主債權轉讓的合同和已經通知債務人的材料(資料來源:申請人);
(6) 繼承、受遺贈的,按照《不動產登記規(guī)程》 4.9 的規(guī)定提交材料(資料來源:申請人)。
4.辦結時限:3小時辦結
5.收費標準:不收費
6.辦理窗口:丹東市不動產登記和房屋交易大廳不動產綜合窗口
7.登記流程:咨詢領號→受理→審核登簿→領證(可郵寄)
8.咨詢電話:0415-2316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