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聲明【2019】丹東市448號
遺失聲明
張悅、宋公令持有的,坐落在丹東市振安區(qū)東昌路49號4單元311室的房屋所有權證(201301417011號)因保管不善遺失,聲明作廢。
特此聲明
聲明人:張悅、宋公令
2019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