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聲明
楊培有持有的,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qū)青年湖小區(qū)1號(hào)樓106室的受理憑證(202104210126號(hào))因保管不善遺失,聲明作廢。
特此聲明
聲明人:楊培有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