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聲明
王穎持有的,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qū)青年廣場小區(qū)5號樓2單元305室的房屋所有權(quán)證(2014120907911號)因保管不善遺失,聲明作廢。
特此聲明
聲明人:王穎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