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聲明
肖丹丹持有的,坐落在丹東市元寶區(qū)金山大街710-17號(hào)2單元405室的受理憑證(202405100088號(hào))因保管不善遺失,聲明作廢。
聲明人:肖丹丹2024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