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聲明
魏軍、張玉梅持有的,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qū)八街四維6#403室的房屋所有權證(2004110125、2004110124號)因保管不善遺失,聲明作廢。
聲明人:魏軍、韓秀平2024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