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聲明
李永哲持有的,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qū)浪頭鎮(zhèn)中心南路16-5號6單元1713室的受理憑證(202408080037號)因保管不善遺失,聲明作廢。
聲明人:李永哲2024年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