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聲明
王曉霞、王凱鋒持有的,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qū)桃鐵路19-4號303室的房屋所有權(quán)證(20160317010611號)因保管不善遺失,聲明作廢。
聲明人:王曉霞、王凱鋒2024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