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請主體: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注銷登記應由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申請。
3.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資料來源:不動產登記大廳/不動產登記網上辦事大廳);
(2)申請人身份證明(資料來源:申請人);
(3)不動產權證書(資料來源:申請人);
(4)不動產滅失的,提交證實不動產滅失的材料(資料來源:申請人);
(5)權利人放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的,提交權利人放棄權利的書面文件。設有抵押權、地役權或者已經辦理預告登記、查封登記的,需提交抵押權人、地役權人、 預告登記權利人、查封機關同意注銷的書面材料(資料來源:申請人);
(6)依法沒收、征收、收回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的,提交人民政府或者 有權機關出具的生效決定書(資料來源:申請人);
(7)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生效法律文書等導致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消滅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生效法律文書等材料(資料來源:申請人)。
4.辦結時限:即時辦結。
5.收費標準:不收費。
6.辦理窗口:丹東市不動產登記和房屋交易大廳不動產綜合窗口
7.登記流程:咨詢領號→受理→審核登簿
8.咨詢電話:0415-2316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