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請主體:海域使用權以及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由雙方當事人共同申請。符合《不動產登記規(guī)程》5.2.2規(guī)定情形的,可單方申請。
3. 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資料來源:不動產登記大廳/不動產登記網上辦事大廳);
(2)申請人身份證明(資料來源:申請人);
(3)不動產權證書(資料來源:申請人);
(4)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合并、分立或者與他人合資、合作經營,導致權屬發(fā)生轉移的,提交經原批準用海的人民政府批準的材料,主管部門批準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合并、分立的材料以及不動產權屬轉移的材料(資料來源:申請人);
(5)作價出資(入股)的,提交作價出資(入股)協(xié)議(資料來源:申請人);
(6)轉讓的,提交轉讓合同;贈與的,提交贈與合同(資料來源:申請人)
(7)因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的生效法律文書等導致權屬發(fā)生變化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的 生效法律文書等材料(資料來源:申請人);
(8)轉讓批準取得的海域使用權,提交相關自然資源(海洋)主管部門批準轉讓的文件(資料來源:申請人);
(9)依法需要補交海域使用金、納稅的,提交繳納海域使用金的憑證、完稅結果材料(資料來源:申請人);
(10)因繼承、受遺贈取得的,按照《不動產登記規(guī)程》 4.9 的規(guī)定提交材料(資料來源:申請人)。
4. 收費標準:每件550元。申請人以一個不動產單元提出一項不動產權利的登記申請,并完成一個登記類型登記的為一件。核發(fā)一本不動產權屬證書的不收取證書工本費。向一個以上不動產權利人核發(fā)權屬證書的,每增加一本證書加收證書工本費10元。小微企業(yè)(含個體工商戶)免收不動產登記費。
5.辦結時限:3個工作日(實地查看不計入辦理時限)
6.辦理窗口:丹東市不動產登記和房屋交易大廳不動產綜合窗口
7.登記流程:咨詢領號→受理繳費→審核登簿→領證(可郵寄)
8.咨詢電話:0415-2316501